如果您有買法拍屋的任何問題,我們將以20年專業經驗提供您滿意的解答,歡迎留言發問(上班時間72小時內回覆)

 葉先生(高雄)  No.104 2010/1/10 上午 09:37:00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[法拍程序]

我家老爸欠人 錢,房子現在公布在司法院的法拍查詢服務中,在查詢條件的拍賣程序與結果中被歸類於拍定價格中,這意思是我家已經被拍走了嗎?因為網站上標示的拍賣日期為 1/4/2010,此日期已過10幾天,也沒有人來和我們接洽,也沒有公文來。 而且還有標出拍賣底價和拍定價格, 另在備註上還有標: 一、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 二、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:貳佰零參萬玖仟元,以總價最高者得標。 三、保證金新台幣:肆拾萬捌仟元。 四、編號1土地有抵押權設定,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。 五、系爭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份,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,拍定後系爭土地部分不點交。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,應連同土地上之系爭二項建物一併承買,拍定人不得拒絕。 七、據債權人代理人稱:編號2土地係道路用地,應買人請自行查證,拍定後不點交。八、編號1建物佔用未登錄土地部份未計算建物面積,應買人請自行查證。 九、本件訂於民國99年1月4日下午3時30分特別變賣程序後之減價拍賣。祿股 十一、拍賣之建物,均係未保存登記,拍定後,是否得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以及建物有無涉占他人土地,與本院權責無關。 請問,我可以只標4件中的其中一件嗎?還是一定要四件全標,如果可以只標一件,那保證金仍要408,000嗎?有哪位去拍屋達人可以幫我解釋備註中所記載的,到底為何?看不太懂。尤其是第9點,是什麼意思。 另我是債務人的子女,可以參與投標嗎?看前述的詢問內容中,債務人是不可以參與投標的,因為很急,所以麻煩貴公司幫我解釋。 謝謝!(高雄)

 

站長回覆  2010/1/10 下午 03:15:00

 

您好!

Q1:請問,我可以只標4件中的其中一件嗎?還是一定要四件全標,如果可以只標一件,那保證金仍要408,000嗎?

Ans1:拍賣公告一、註明「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」表示四件合併拍賣,不能單獨只買一件。

Q2:有哪位去拍屋達人可以幫我解釋備註中所記載的,到底為何?看不太懂。尤其是第9點,是什麼意思。九、本件訂於民國99年1月4日下午3時30分特別變賣程序後之減價拍賣。祿股

Ans2:本件拍賣不動產有共有人持分問題,得標後法院會通知其他共有人是否願行使優先承購權;如無共有人願以同一價格購買,法院才會通知得標人來繳尾款,時間約一個月左右,所以得標人仍未來與您們協商交屋,您們也未收到法院公文。

法院拍賣程序為第一次拍賣後,打八折第二次拍賣,再來打八折第三次拍賣,接著原價公告應買三個月;應買期債權人隨時可聲請減價拍賣,第四次拍賣,也就是最後一次的拍賣。

特別變賣程序後之減價拍賣,為第四次拍賣,由祿股書記官承辦。

Q3:另我是債務人的子女,可以參與投標嗎?看前述的詢問內容中,債務人是不可以參與投標的,因為很急,所以麻煩法拍屋達人幫我解釋。

Ans3:法律規定債務人不能參加投標,而債務保證人投標,債權人不足清償時,會繼續查封保證人得標的房屋,所以也不適合投標。

債務人子女只要未擔任債務人保證人,參與投標沒問題。
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ganj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