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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林先生 No.27 2009/11/26 上午 10:08:00

朋友的房貸繳不出來,房子要被查封了,之前也有借錢給他,但他無法還清我借他的錢,剛好最近有想要換房子,請問我有機會優先購買他的房子嗎??他連房地契都交給我了說?? 他貸了7百萬,我可以跟銀行商量用5百萬買下嗎??(高雄)

 

站長回覆  2009/11/26 上午 10:30:00

 

您好!

不論是租屋的房客或債權人,在拍賣程序進行中都沒有優先購買權。

銀行的抵押債權是優先於您的普通債權,拍賣款還要先扣法院執行費用、土地增值稅,再輪到銀行貸款分配後才輪到您,可能拍賣後您分不到錢,您要有心理準備。

房地產權狀可以報遺失再聲請,一般借款拿權狀保管,是怕借款人再拿權狀脫產過戶或抵押借款;拿權狀保管時,雙方訂有保管協議,屋主再向地政機關報遺失聲請,他就了犯違造文書的刑事罪了。

銀行借700萬,要協商銀行500萬沖帳,幾乎是不可能的事,銀行的姿態很高,最多少收遲延利息或違約金而已。

建議等拍賣再進場投標,您比別人能知道房子內部屋況好壞,您標到後,點交房屋時您朋友應該不會對您抗爭,您擁有比別人投標的好條件。

以上回覆,希望您能滿意,歡迎繼續發問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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