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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邵先生(竹苗)  No.71 2009/12/15 上午 12:53:00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[代墊貸款]

我的朋友家裡最近被法拍了,已經被買走了,但是他們私下已經跟對方達成協議要再花錢買回來,對方也同意 只不過說法院要把名子過到買方那邊要有些程序,還要點交 ..所以到時候他們要先把家裡的東西都搬走 給法院點交才可以~ 請問一下 點交 一定要把東西都搬走嗎?? 還是說只要買方沒意見 就可以繼續住在那邊?? (竹苗)

 

站長回覆  2009/12/15 下午 02:23:00

 

您好!

法拍屋的買主得標後,七天內繳清尾款,法院約十日左右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,再經代書辦理過戶,約15天取得地政機關新權狀。

如果得標人與債務人達成協議,願將房子轉賣給債務人,只要在得標人取得權狀便可過戶轉手給債務人,再過戶的時間約20天即可完成。

既然得標人同意出售給債務人,得標人即無聲請法院點交房屋之必要,更不需勞師動眾,要把家裡的東西全搬走。

只有一種可能,為了提高債務人貸款成數,不讓貸款銀行知道債務人買回,所以要先騰空屋內東西,請銀行人員前來照相,讓銀行認為出賣第三者,以市價金額核貸,而不是以拍定價最多貸八成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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