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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小姐(高雄) No.75 2009/12/17 上午 05:09:00 [其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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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教站長: 目前看中一法拍屋..拍賣在即..前往查看經貼單急售..打電話過去他說是屋主.願意用起標價出售.不必競標.產權真ㄉ沒有問題?...很急...希望能尋求解答..3Q順心(高雄) |
站長回覆 2009/12/17 上午 11:2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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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!
被貼上封條的房子,在地政機關的謄本上會註明「限制登記」,除非查封的債權人聲請撤銷查封,否則這間房子是無法過戶買賣的。
縱使屋主與查封債權人談妥條件,債權人願意向法院聲請撤封,但因不暸得對方還有多少債務,是不是還有其它債權人也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成為這間查封房子的參與分配債權人。
等原查封債權人退出後,這些參與分配債權人會遞補成為查封債權人,此時您付了買賣訂金,仍無法過戶,您變成買賣過程中的受害人。
等拍賣公告排出來,直接向法院投標購買,七天內繳足尾款,法院約十天核發「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」,才是產權最清楚的買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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