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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小姐(台北) No.88 2009/12/26 上午 07:29:00 [點交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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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他的物品都在房子理..找到他的電話本.也打了幾聽電話簿理的電話..找他.都找不到 ..請問我還有什麼方法可以找得到他呢.. 如果遞點交又要花上一各月.好久呀.我想市不是直接找到這個人.請問他的物品還要不要..這樣處理好像比較快吧.. 謝謝喔對了我可以去警察局問嗎.警察會給我他的地址電話嗎..不會吧(台北) |
站長回覆 2009/12/26 下午 12:3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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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!
找警察局沒有用,詢問左鄰右舍或調閱對方的戶籍謄本,以戶籍地址去找,或者找當初啟動拍賣的債權銀行,也許在拍賣前,他們密集找對方催收,可能會有對方的聯絡方式。
法院點交程序分三道,發自動搬遷命令、現場履勘到強制交屋約四個月左右,如履勘時為空屋狀態,可引導書記官直接交屋,過程可縮短一個多月;但如現場有留置物,如大型傢俱或家電, ,書記官可能要等排強制交屋時再來處理。
屆時會同管區警察,將裡面物品清點造冊,連房屋及留置物點交給拍定人保管,命拍定人通知現住人來領取,不來領取,聲請拍賣留置物,將拍賣價金提存法院就不管對方要不要去領了。
問題是這些東西幾乎沒人來買,那拍定人可要自己買下來,否則繼續保管就沒完沒了。
透過法院點交,時間長又麻煩,但找對方談,縱使找得到人,可能也是獅子大開口,您要有心理準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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