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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裘先生(竹苗)  No.190 2010/4/24 上午 10:38:00    [法拍程序]

站長大大安安...
我母親有一筆土地
當年因為外婆過世不懂該如何繼承土地 所以就先把所有土地過給我表弟
卻沒想到 他居然將土地貸款 又無力還款
遭到法拍已經於本月22日第3拍流標
(新竹縣尖石鄉義興村24臨 案號 98司豪17032甲)

請問大大 第3拍流標後 所謂的10日公告期 還有該如何承買
我母親是地上物的所有人 亦為優先承買權人....

我跟母親打算要承買回來土地建物那一標
為保住僅有的一份祖產.......



(竹苗)

 

站長回覆  2010/4/25 上午 01:23:00

 

您好!

在法拍市場實務上,拍賣土地不含地上建物的案件,一來土地產權使用不完整,二來有優先權問題,很少有投資客會進場投標,再加上本件有投標人資格限制(原住民身份),幾乎是無人問津的。

第三拍無人投標十日後,法院會排出應買公告,不用加價,不用投標,只要向法院陳報應買狀,並附上兩成保證金,法院收狀後詢問債權人沒意見時,約一個月法院即會書面通知應買人繳交投標尾款。

如果應買價錢覺得划算的話,本次可直接向法院購買,或者等別人應買或應買再減價(即第四次拍賣)有人投標時,您們再行使優先權買回,您們保住祖產的機會是非常大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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