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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康小姐 No.37 2009/11/30 上午 12:34:00

先生名下的房子被法拍, 太太可以去法院參加競標嗎? (台南)

 

站長回覆  2009/11/30 上午 11:03:00

 

您好!

如果太太以先生名下的房子擔保借錢,太太是債務人,先生是義務人;但先生以自己名下房子借錢,先生是債務人同時也是義務人,太太是無關係的第三人。

法律上債務人不能標購自己的法拍屋,但其它的親人,如配偶及孩子則不受限制;然而大部份的配偶都互為擔保人,萬一拍賣款不足清償,擔保人得標後又會被查封拍賣。

房子被拍賣後,法院如何分配拍賣款項呢?優先順序呢?
一 .執行費用,指取得執行名義,聲請強制執行,從查封、測量、鑑價、拍賣登報等等,統稱為執行費用。
二.扣土地增值稅、房屋稅及地價稅
三.抵押債權人(大部份都是銀行)分配,有多順位債權人時,依順位優先受償。
四.營業稅、所得稅等國家欠稅。
五.普通債權人(幾乎是民間債權人),有多位債權人時,依債權比例分配。
六.如有甚剩餘,分配給原屋主所有權人。 如不足清償債權人債務,法院會核發債權憑證,俟發現債務人有財產時再執行。

所以擔保人要參加投標時,必須先了解拍賣款會如何分配,債務能否完全清償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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