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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小姐 No.37 2009/11/30 上午 12:34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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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生名下的房子被法拍, 太太可以去法院參加競標嗎? (台南) |
站長回覆 2009/11/30 上午 11:03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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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!
如果太太以先生名下的房子擔保借錢,太太是債務人,先生是義務人;但先生以自己名下房子借錢,先生是債務人同時也是義務人,太太是無關係的第三人。
法律上債務人不能標購自己的法拍屋,但其它的親人,如配偶及孩子則不受限制;然而大部份的配偶都互為擔保人,萬一拍賣款不足清償,擔保人得標後又會被查封拍賣。
房子被拍賣後,法院如何分配拍賣款項呢?優先順序呢? 一 .執行費用,指取得執行名義,聲請強制執行,從查封、測量、鑑價、拍賣登報等等,統稱為執行費用。 二.扣土地增值稅、房屋稅及地價稅 三.抵押債權人(大部份都是銀行)分配,有多順位債權人時,依順位優先受償。 四.營業稅、所得稅等國家欠稅。 五.普通債權人(幾乎是民間債權人),有多位債權人時,依債權比例分配。 六.如有甚剩餘,分配給原屋主所有權人。 如不足清償債權人債務,法院會核發債權憑證,俟發現債務人有財產時再執行。
所以擔保人要參加投標時,必須先了解拍賣款會如何分配,債務能否完全清償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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