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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王小姐(台南)  No.69 2009/12/13 下午 04:13:00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[法拍程序]

法拍屋如三拍未成交,法院還會有第四拍嗎?多久會出現?---(台南)

 

站長回覆  2009/12/13 下午 11:32:00

 

您好!

法拍屋經不動產鑑價公司完成估價報告,法官再詢問債權人、債務人表示竟見後,依其心證定出第一次拍賣底價,如無人應買,就8折減價...
第二次拍賣,無人應買,再8折減價...
   
第三次拍賣,無人應買,就原價公告應買三個月...

公告應買,應買期三個月中,債權人可隨時提出8折減價特別拍賣...

特別拍賣,再無人應買,債權人只得承受,撤回案件或另行估價拍賣。

另行估價拍賣後,又從第一次開始循還,稱為第二輪的第一次拍賣,法令表面上只能拍賣四次,其實幾乎無次數之限制。

三拍未成交後,接下來十天內會公告應買三個月;以上投標日期排定,掌控權在法院書記官手上,而第四拍是否排出?或多久才出來,則是看債權銀行何時聲請而定。

所以在應買期,您可主動找債權銀行,催促排出第四次拍賣(特別拍賣)。

但有少數的銀行,不甘債權回收不足,有時會凍結拍賣,在公告應買屆滿時,撤回拍賣的執行。
  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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