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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羅先生(竹苗)  No.178 2010/4/6 下午 06:08:00  

想請教一下站長
一般所謂的債權分配大概要多少時間?我向資產管理公司買了一間法拍屋是用承受方式取得˙已等了半年之久˙但一直無下文˙還沒發權利移轉證明˙也自己打電話去法院詢問但法院的理由只有一個(案件很多部要一直催)˙讓我很無奈˙請問是否還有其他方式可解決˙感謝......(竹苗)

 

站長回覆  2010/4/8 上午 09:57:00

 

您好!

法院不只是個官僚機關,更是一國多制,它不像稅捐單位、監理所、戶政、地政機關,目前己有相當便民改進措施,每個公文至少還有最慢完成時效。

民事執行處最基本、重要的承辦人是書記官,他的任事精神及勤惰,決定很多投標人的權益;除了核發移轉證明書外,還有點交進度的進行,都掌控在書記官手上,正常點交流程應該在四個月內完成,但拖到半年,一年也是時有所聞。

當然有多數的書記官是很敬業,只是無奈碰到的案子難纏,債務人用盡各種方法不斷抗爭,縱使神仙下凡也無濟於事。

我們處理法拍業務十多年,除了要熟悉每位書記官的習性外,安排專人每日守住執行處櫃台,隨時堵人,大演哀兵戲,哀求書記官趕快排進度;另方面要自力救濟,自行與債務人週旋,協商交屋,沒有這樣雙管齊下,案子拖太久,時間成本不划算,也沒辦法向客戶交待。

一般債權分配約三個月至半年,但如果債權人承受,而且又是以債權相抵的話,時間再拖半年也是有可能的,您的情形很有可能是資產管理公司以債權相抵承受,那就耐心的等吧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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