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|
如果您有買法拍屋的任何問題,我們將以20年專業經驗提供您滿意的解答,歡迎留言發問(上班時間72小時內回覆)
|
周小姐(高雄) No.264 2010/10/15 上午 10:57:00 [稅金]
|

|
您好 如果我以300萬購入土地一筆 購買時已隱藏增值稅100萬 如今以500萬賣出 那麼我要繳的土增稅 分別以自用及一般稅負計算 各要繳多少錢 謝謝 (高雄) |
站長回覆 2010/10/19 下午 06:04:00
|

|
您好!
購買時已隱藏增值100萬(非增值稅100萬),代表法院土地價格低於目前公告現值100萬,假設公告現值是250萬,則土地法拍價格為150萬,日後您出售時,是計算公告現值與土地價格之間增值為土地增值稅課徵標準。
如果同年度出售,不論您出售價格為何,公告現值250萬,高出土地價格100萬,此時增值稅為100萬20%稅率即20萬。
如果過五年再出售,那時公告現值假設調為300萬,也不論出售多少錢,公告現值300萬,高出土地150萬,此時稅值為30萬。
自用稅率固定10%,一般為20~40%。
|
|
lganj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